侵犯“门神秦琼”著作权 济南这起判例成为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件


【资料图】

4月25日,章丘区人民法院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新闻通报会,发布2021年—2022年章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和章丘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件。而在典型案例中,就有一起涉及“门神秦琼”。

【案情摘要】2022年春季,“神医扁鹊”、“二安”辛弃疾和李清照、“门神秦琼”等核酸检测贴纸火爆出圈。其中,“门神秦琼”以其所蕴含的“门神保一方百姓健康平安”的意义深入人心,该作品著作权人是山东世博华创动漫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博公司)。

“门神秦琼”大火之后,某公司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中发布了带有“门神秦琼”插图的文章。世博公司发现后将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判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权利人作品与被诉侵权作品经比对构成实质性相似,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微信公众号发表的文章中使用涉案作品,侵害了权利人的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在法院主持下,世博公司与某公司达成和解,某公司删除被诉文章,并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

【典型意义】本案系涉及著作权侵权认定的典型案例。我国对著作权实行自动保护原则,作品不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著作权包括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自媒体人在未经权利人许可或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自媒体平台上发布文章或视频中,使用他人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借此来提高其文章或视频的可读性,侵害了著作权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正确的做法应当是取得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后,才可以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作品。

法官提醒:“拿来主义”不可取,点击率、浏览量很可能会成为将来确定赔偿数额的参考依据。

引起本案的两幅“门神秦琼”

(新黄河 记者: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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