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个项目全部落实! “用地清单制”在济见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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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为优化营商环境,省、市相继出台了《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实施方案》《济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政策文件。去年9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土地资源“用地清单制”的通知》,明确了“用地清单制”的工作内容、组织实施、部门职责等要求,对推行“用地清单制”进行了初步有益的探索。

作为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揭榜挂帅”改革创新的试点任务,今年5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济南市工程建设项目建立“用地清单制”实施细则(试行)》,“用地清单制”在我市全面推行。

日前,记者跟随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来到中信泰富济南项目公司开发的一处住宅项目,实地了解“用地清单制”的实质内容。所谓“用地清单制”,指的是将过去由土地受让单位拿地后需要自行办理的土地资源评估、评价和普查等事项,调整为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形成土地资源用地清单一览表在组织土地出让时交付受让单位,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业在项目后续报建或验收环节,不再擅自增加清单外的要求。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储备中心冯仰成告诉记者:“‘用地清单制’有效解决了用地单位拿地后审批手续办理耗时费力、开发成本增加、建设前期周期长等问题。土地资源评估、评价和普查等指标调整为在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相关部门完成,既优化了营商环境,创新了审批流程,提升了审批时效,既缩短了建设时间又减轻了企业负担,切实让用地单位成为受益者。”

“‘用地清单一览表’作为项目审批管理、技术审查的主要依据,项目拿地后无需办理清单中相关审批,缩短项目建设周期3至6个月。降低了成本,减轻了负担。”中信泰富济南项目公司前配报建负责人李蓓表示:“无需办理相关审批,清单中的各项指标全部由土地熟化主体或政府相关部门完成,发生费用全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为项目每亩节省用地成本约3万元。用地单位提前了解已完成的各项指标内容,便于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投资进度,也提高了工程项目建设效率。”

截至今年9月,我市161个新入库项目土地全部落实了“用地清单制”,第二批土地集中出让的18宗地全部落实了“用地清单一览表”。(爱济南 记者:白桦 司淑飞 王智勇)

关键词: 土地出让 土地资源 土地储备 用地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