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最低消费698元?记者探访济南多家高档餐厅,店家:出于盈利考量,律师:违法

随着市场回暖,餐饮业迎来消费复苏,不少餐馆门口又出现排队取号的场景。然而,餐饮行业中明令禁止的“最低消费”,却也悄然抬头。

近日,有消费者向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投诉,称其在餐厅预约包间订餐时,遭遇最低消费要求。对此,记者就济南部分餐厅展开调查,发现不少餐厅仍设最低消费,这其中或有明确标准,或是通过人均消费、配餐制等形式变相设置,更有餐厅为遮人耳目采用“菜金”一词替代。

调查:济南多家高档餐厅设最低消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随着市场回暖,消费实现复苏,但明令禁止的餐饮行业中的最低消费门槛,却又有滋生之势。

近日,记者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称其在济南大匠明湖和院餐厅预约订餐时,遭遇了最低消费要求。“因为是和朋友聚餐,就想着预订个包间,没想到工作人员却提出了最低消费,除此之外还要收取10%的服务费。”

据消费者透露,该餐厅是容纳2到3位的小包间,最低消费800元,收取10%的服务费;容纳4到6位的包间,最低消费1600元,收取10%服务费;最大包间能坐10位,最低消费2600元,收取10%服务费。

对此,记者打电话向大匠明湖和院餐厅核实,工作人员承认餐厅存在最低消费要求。“我们是分为大厅和包间两个部分,大厅没有最低消费限制,包间是有的。因为包间数量有限所以设置了最低消费,比如说4人包间最低消费800元,8人包间最低消费1800元,另外因包间提供大厅没有的专人服务和专门的软硬件设备,故还将收取10%的包间费。”大匠明湖和院餐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包间在预订时我们都会告知顾客存在最低消费和包间费问题,并没有侵犯顾客的知情权。”

除此之外,记者发现济南市面上不少高档餐厅都存在最低消费要求。为了探究餐厅“最低消费”现象,记者以消费者身份对济南10家高档餐厅以预约包间为由进行了调查,除了3家明确告知不设最低消费且不收取服务费外,其余餐厅都存在设置最低消费或收取服务费的情况。

记者通过梳理发现,这些餐厅的收费情况可大致分为三类:餐厅只设置最低消费要求、餐厅不设置最低消费要求但要收取服务费、餐厅既设置最低消费要求又收取服务费。其中,服务费的收取一般是消费金额的10%。

同时,在最低消费要求限制中记者发现,餐厅或有明确标准,或是通过人均消费、配餐制等形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例如,随园·私房菜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晚上预订包间存在最低人均消费,要求为698元/位,可配餐也可点菜,点菜的话要达到这个收费标准。枕湖私宴餐厅则对湖景包房设置了398元/位的最低人均消费,燕喜堂餐厅包间也是268元/位起步。

此外,还有餐厅存在“偷换概念”行为。麓澜·内府菜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餐厅内部要求不允许说“最低”两个字,因此在与顾客表达“最低消费”时,采用“菜金消费”一词进行替代。“4-6人的包间,菜金消费为1200元。”

本文图片均由受访者提供

餐厅:出于经营成本及盈利考量

对于餐厅为何设置最低消费要求,大匠明湖和院餐厅负责人向记者讲述了原因,“我们必须得考虑盈利,包间数量本身有限,比方说4人包间已经订出去了,那剩下的只有6人以上包间,顾客如果就2个人,他要求坐包间的话,我们是同意还是不同意?如果让他们坐的话,真正6人或8人的顾客就无法接待,2个人只能消费五六百,8个人的话本来能消费好几千呢。”该负责人说道,“从包间人数上进行限制并无意义,因为有的顾客确实就愿意坐包间不想去大厅,所以我们就在消费上做了一些设置。”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像大匠明湖和院餐厅这样明确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情况外,有些餐厅则是根据顾客就餐人数划定不同标准。“选择包间的顾客如就餐人数不达标的话,肯定是有人均消费标准要求的,但要是包间人数够了,顾客点菜则没有最低消费限制。”枕湖私宴餐厅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于湖景房包间来说,不限制人数,我们费用都不够。”

一位餐饮界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餐厅设置最低消费或许是基于对成本的考量。“近年来我国餐厅的工作人员流动性非常大,因为工作相对来说比较辛苦,很多年轻人都坚持不下去,为了留住工作人员,不少餐厅会选择提高工资,另外像选择使用包间的消费者对餐厅服务要求比较高,为了提高服务,一般餐厅都会多招几个服务员,以上这些导致了餐厅用人成本不断提高;再者,包间一般还配备了独立的灯光、空调等设备,以及前期的装修费用、后期使用的维护费用等,这又是一笔支出。”

律师:设置最低消费属于违法行为

餐厅设置最低消费要求是否合理?

对此,记者咨询了上海段和段(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思程,他表示餐饮经营者设置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按照相关规定,均应属于不合理收费,是违法行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这意味着消费者有权选择消费的对象、消费的内容以及自己控制消费量的多少。

依据法律规定,餐厅设最低消费金额实质上是一种以自制的格式条款来强制交易的行为,属于不公平条款。

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该办法的行为,最高可处3万元的罚款。此外,2022年7月《山东省反食品浪费规定》也明确提出,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那么,餐厅如若在顾客就餐前就明确告知存在最低消费要求,是否还涉及违规?“即使餐厅方提前告知顾客存在最低消费限制,但只要餐饮经营者存在设置任何形式的最低消费现象,按照相关规定,均应属于不合理收费,是违法行为。”马思程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包间设最低消费、禁止自带酒水、收取开瓶费等都属于餐饮业的霸王条款,属于一种行业垄断。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做出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属于霸王条款。”马思程说道。

来源: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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