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槐荫法院张代蕙被授予“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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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和济南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下发文件,授予槐荫法院张代蕙等158名同志“济南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张代蕙,女,汉族,1970年6月出生,民建会员。1995年1月进入槐荫区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经济审判庭、经济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三庭工作,现任槐荫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庭长。在法院工作的28年中,张代蕙爱岗敬业,勇于担当,始终扎根审判工作一线,特别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近年来一直从事家事少审案件的审理工作,共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500余件,致力于维护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用法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以专业审判维护未成年人权益
家事案件往往复杂,涉及子女抚养、老人赡养等问题,矛盾突出,张代蕙带领建立家事审判专业团队。为不断提升专业审判能力,张代蕙定期组织全庭干警开展法律知识、心理咨询、调解技巧等专题培训,注重心理学与司法审判的融会贯通。在审理涉未成年的家事案件中,张代蕙始终坚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认真倾听当事人诉求,细心疏导情感创伤,多方化解家庭矛盾,倡导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家教家风,为孩子争取最大利益。
以司法关怀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建立司法关怀延伸制度,设立特困儿童救助基金,对涉案的困难儿童坚持判后跟踪回访,进行司法救助。落实家庭暴力受害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为在家庭中遭受家暴的孩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护,严惩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在全市率先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发出多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对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家庭教育指导,成功促使被滞留医院的孩子回归母亲怀抱;在一起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张代蕙充分利用家庭教育指导站的优势资源,派出家庭教育指导师给失足少年及其父亲进行教育指导,联动村委会、民政局关注困难家庭未成年人的成长,帮助迷途少年“无痕”回归社会。
以法治宣传呼吁社会关爱
组织开展“槐荫少年”法治护航行动,借助“五四”青年节、“六一”儿童节等节日,带领庭室干警深入社区、集市、村居、校园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所在庭室成立“呵护成长两法先行”宣讲团,组织法官通过网络视频、现场授课等方式向辖区中小学师生开展普法课堂十余场,并指导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法治夏令营”等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册……通过多样的法治宣传形式,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爱济南 记者:彭栋 通讯员:黄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