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迎来新消息!多地宣布3月1日起,将实施上路和充电价格新规

春节假期刚过,很多人都已经上班,骑电动车成为很多打工族的常用交通工具,随着电动车新国标的实施,很多地方对电动车的管理也越来越严格,针对电动车采取的新规,也都提前发布。近期,电动车迎来了新消息!多地宣布从3月份起,将实施电动车上牌、上路和充电价格新规,涉及广大电动车用户的日常骑行,我今天就把这些新规盘点一下,方便广大车主比照,及时了解当地电动车新规,避免上路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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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2023年1月和2月,有些地方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电动车政策,比如浙江和深圳针对电动自行车和超标电动车的整治新规。但从2023年3月份开始,其他地方也公布了一些新规,这些新规与前两个月的规定有所不同,希望骑电动车的朋友引起关注。

安徽省:3月1日起,对多种改装电动车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作为电动车用户大省,安徽从生产和销售渠道多个环节着手,3月1日起,《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将实施,对多种涉及改装等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主要行为和处罚和要求如下:

1、对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处罚,最高罚20000元。

对从事拼装、加装和改装电动自行车经营活动的商家或厂家将处以2000-20000元的罚款;对驾驶拼装、加装和改装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车主将处以200元罚款,并且要依法收缴所改装的电动自行车。

2、对没有悬挂号牌的电动车将处以警告或50元罚款。

电动车在购买后,车主要主动进行上牌,当然现在很多可以由商家帮助办理上牌,车主也可以自己带上自己的身份证、购车发票和车辆相关证件去车管所登记办理。如果没有办理的,上路可能会被罚。

3、对乱停放电动车行为将进行罚款。

电动车应当停放在规定的安全集中停放区域,如果在社区或公共场所乱停放电动车,不但影响交通和安全,而且会受到处罚,当然也不能把电动车带入电梯。

4、对电动车超载或不戴头盔行为进行20-50元的罚款。

目前电动自行车只能载一名儿童,电摩可以载一名成年人,电轻摩不能载人,如果不按规定,或者未佩戴头盔的,将处以20-50元的罚款。

山东省:3月1日起,对社区的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进行规范管理

现在城市里的电动车基本都是在指定的社区车库充电,有专门的充电设施,这不但方便了车主,而且标准统一。

近期山东省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用电价格政策有关事项通知》,这项通知要求在3月1日起实施,大致有三个方面:

1、充电费用:由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根据经营成本等情况自主确定。

2、用电价格:按“居民生活用电”类别中合表用户电价,即每度电费0.555元。

3、申请分时电价:充(换)电设施经营单位,可自愿申请分时电价。

这个政策明确了电价,避免了业主感觉小区的公共用电价格过高,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居民私自拉线充电的行为,当然,这个电价也是比较良心的,如果小区真的按此执行,确实是一大利好。

湖南长沙:3月1日起,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行驶

长沙的超标电动车临时牌照有效期到2023年2月28日结束,从3月1日起,超标电动车将不能上路行驶,距离现在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车主可以查看一下自己的电动车是否是超标车,如果是,那可能要尽早进行置换处理,避免3月份上路被罚。

结语

作为百姓日常骑行的交通工具,安徽、山东和湖南等地相继出台了3月1日对电动车行为进行了整治,主要集中在整治超标电动车、加装和改装电动车、电动车违规充电和违规停放这几个方面,而对电动车电费的限制措施,其实是更好地帮助车主获得良心电价,值得称赞。

作为车主,上路要遵守交通规则,对不合规的电动车尽早进行淘汰处理,对没有上牌的电动车尽早上牌,不要把电动车停放在影响公共交通安全的地方,要停放在规定的场所,安全充电,骑行时,要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做得按规出行,确保安全出行。

对于以上几地即将实施的电动车新规定,您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讨论。

来源:新浪新闻

关键词: 充电价格 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