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减轻延迟退休,对底层劳动者的伤害,自愿二字是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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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了轻中度老龄化社会,由于三胎政策因为养孩儿成本过高、年轻人的工作繁忙等原因,起到的实际效果不大,所以未来5年内,我国仍旧是老龄化社会。为了缓解养老金发放的压力,延迟大家的退休年龄,顺其自然成了一件势在必行的事情。从有利的方面看,我国的养老发放,向来遵循“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延迟退休意味着自己的缴费年限能相应延长,这样一来未来可享受的养老金待遇更好一些;但从不利的方面看,延迟退休意味着要多缴纳几年的养老保险、多上几年班、少领取几年的养老金。
一些社会地位高、单位还顶格缴纳养老保险的公务员、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很多都属于脑力劳动者,延迟退休对他们而言无疑是好事一桩。但可苦了那些底层的体力劳动者,他们夏天暴晒在烈阳下、冬天在冰冷的室外为城市建设做着贡献,重重的重压让他们的身体吃不消,如果再延迟退休年龄,他们的寿命可能会再缩短。
那么问题来了,延迟退休方案怎么才能让底层劳动者更满意?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一个原则就是自愿,当然还要辅以其它前提:
第一,自愿
山东省和江苏省作为我国的人口大省,60岁以上人口占据总人口的比例相当高,这两个省份也在今年相继施行了延迟退休战略。目前还没有来自社会面反对的声音,这是因为这两个省份延迟退休都有一个大前提,那就是自愿。符合延迟条件的参保人,如果想享受更好的养老金待遇,就能主动申请延迟退休;如果身体状况不允许,或者就是想早点安享晚年,个人所在单位也绝不勉强。
未来将底层劳动者列入延迟退休名单中时,用人单位也得考虑到各方面的利益,让大家自觉自愿的延迟退休。毕竟不同劳动者的身体素质不同,有些人可能一直奔赴在第一线,但身体状况尚可;有些人中年时期就患上了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自然会以身体为重,不想延迟个人的退休年龄。
如果一视同仁强迫大家晚几个月或者晚几年退休,必然不够公平,时间长了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矛盾,这对我国经济的发展有百害而无一利。
第二,跟工龄退休相结合
很多底层工作人员,刚成年的时候就出来打工,就算是退休时间早的女职工,到了50岁该退休的年龄,他们也已经工作了三十多年。让他们继续在岗位上发光发热,显然有一种压榨剩余价值的感觉,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当这部分劳动者形成一股力量后,延迟退休方案有些难以为继。那些三十多岁才寻求安稳的劳动者,就算60岁时才能退休,满打满算工作年限也没有30年,从公平角度出发的话,这部分人更应该被延迟退休。所以在延迟底层退休职工年龄时,我们可以将其与工龄退休相结合,这样显然更公平一些。
来源: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