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癌伪科学!味精一直被老外污名化,但是烧烤确实容易致癌
前段时间,阿斯巴甜刚被世卫组织锤了可能致癌,无糖饮料、口香糖立马进入“相亲相爱一家人”黑名单。
致癌食物千千万,哪些才是大忽悠?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NO.1 阿斯巴甜
阿斯巴甜是最早的一批代糖,是在1965年被人工合成的非糖类甜味剂,由两个氨基酸缩合而成的小分子物质,与蔗糖的能量相似(4kcal/g),但是甜度是蔗糖的200倍,可以替代蔗糖产生甜味,减少糖的使用和热量摄入,提供的热量几乎可以忽略不计,所以也被称作无糖或零卡,这也是使用代糖的初衷。
阿斯巴甜作为最早的一批代糖,应用场景非常广阔,比如常见的0卡饮料、冰淇淋、主打低热量的酸奶、麦片、还有一些维生素的咀嚼片,健身人群常用的蛋白粉、运动饮料等等。
关于阿斯巴甜到底致不致癌,先来看看IAPC致癌物分类的根据,1类直接天火流星锤,有充分证据证明对人类致癌,酒精、中式咸鱼、烟草、槟榔等126种;2A类致癌可能性高,有动物但人类证据不足,腌制品、油炸物等95种;2B类致癌可能性低,动物和人类证据都不充足,DDT杀虫剂阿斯巴甜等323种;3类,无法确定致癌性,咖啡因、糖精、胆固醇等500种。
而被分为2B类的阿斯巴甜,长期过量使用可能会引起代谢紊乱,改变肠道菌群,攻击器官,所以,食物添加剂联合专家委员会建议每日允许摄入量为40mg/kg,这相当于一个70公斤的人每天得喝9罐以上含阿斯巴甜的饮料才会过量(200~300mg),恐怕还没致癌,就已经水中毒了。当然这个前提是没有通过其他途径摄入阿斯巴甜。
从毒理学上讲,抛开剂量谈毒性也是没有意义的,致癌物的累积剂量对癌症的致癌效果才是最关键的。所以,只要不超过剂量,它就不会成为甜蜜的负担。
NO.2 味精
曾经的味精在中国有多火?
上世纪80年代,咱们的食物种类还比较匮乏,又看重食物的鲜美,因此,味精一诞生,就成了中国人餐桌上的“常客”。饭菜出锅前,只要加入几粒味精,食物就变得鲜美,价格还便宜。
味精生产高速发展,1992年,中国成为世界味精生产的第一大国。还远销海外多个国家,生产的味精出口比例超过20%。
生产得多,吃得也多。
即便是现在,中国也是全球第一大味精消费国,消费量约占全球总量的70%。味精的主场不在家庭,而是在餐饮业,鸡精就是升级版的味精。
而化工合成产物、加热之后有毒的帽子一扣,味精差点原地退出厨房。
但事实上,这么多年,味精一直在背黑锅。
因为,根据国标,味精从原料到工艺都和无化工、无合成挨不上边,主要成分谷氨酸钠,也是写进国标,出身清白的增味剂。
至于说味精“加热产生的焦谷氨酸钠会致癌”,首先你得加热到120度,做饭肯定是达不到的;其次,焦谷氨酸钠并不致癌。
有意思的是,味精还成了老外污名化中餐的道具,曾有外国节目召集一群号称吃味精会晕倒的观众,先等他们炫完“0味精”零食,再告知里头都有味精,现场老外,脸被打肿,个中缘由,懂的都懂。
1958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将谷氨酸钠列为“一般认为安全”的成分。同一类别的还有辣椒、糖、醋等。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组成的联合委员会,将味精归为“最安全类别”。
这是全球权威机构对味精安全性最具权威性的认定。
NO.3 烧烤油炸物
“烧烤致癌”还真得信,烧烤产生的苯并芘就被明文写进1类致癌物种,厨房油烟、烧烤油炸过火的肉,都是苯并芘的高发区,温度越高,火越近,肉越焦,苯并芘越多,同时还可能产生杂环胺、二噁英,这些致癌物不易代谢,长期堆积,就容易诱发癌变。
所以,撸串时尽量选择电烤方式,改进加工方法。烤串要注意火候,烤熟了再吃,不要特意追求烤焦之后的肉香,不建议高温烹饪或将食物直接放在炭火上烤制。烤焦的肉制品中一般苯并芘含量较高,因此吃烤串时尽量切掉烤糊发黑的部位。
其次,要注意饮食均衡和多样性,吃烤串最好搭配点新鲜水果和蔬菜一起食用。因为在水果蔬菜中含有丰富的膳食纤维,有助与缓解吃烤肉对身体带来的危害,并对肠道起到一定的清理作用。
最后,还得降低吃烧烤的频率,毕竟能完全戒掉烧烤的,只有特种兵。
此外,天天喝奶茶不会致癌,但会变胖;一天喝30杯咖啡,喝上几年才会致癌;隔夜水不会致癌,但有细菌,惜命是好,但别被伪科学造了焦虑。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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